人事行政局擬定將推動修改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規定辦理國定假日逢例假日就補假的共識,放假方式以「逢週六就補週五、逢週日就補週一」方式。
民國106年(2017年)估算有116天的假期,連續假期共有六個:元旦、農曆除夕及春節農曆新年假期、二二八和平紀念日、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、端午節及國慶日等共6個。 元旦12月31日至1月2日(星期六至星期一,星期一補假,共三天);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月27日至2月1日(星期五至星期三,共計放假6日);228和平紀念日2月25日至2月28日(星期六至星期二,逢228和平紀念日為週一,週一彈性放假一天,共計放假4日,2月18日補上班);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(清明節)4月1日至4月4日(星期六至星期二,逢兒童節與清明節同一日4/4,4/3休假,共計放假 4 日);端午節5月27日至5月30日(星期六至星期二,端午節逢週二,週一彈性放假一天,共計放假4日,5/29彈性放假,5/20(六)補上班);國慶日假期10月7日至10月10日(星期六至星期二,國慶日逢週二,週一彈性放假一天,共計放假4日,10/9彈性放假,9/30(六)補上班)。
實際行事曆請以人事行政局公佈為準!! |
假期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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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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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別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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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假天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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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旦 |
1231~0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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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旦逢週日,週一補放假,三天連假 |
3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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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春節 |
0127~0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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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年假,除夕放假一天(1/27),春節放三天逢週六、週日補假二天,1/27~2/1,共六天(1/31,2/1日補假) |
6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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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二八紀念日 |
0225~02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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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8逢週二,週一彈性放假一天(2/27),2/18(六)補上班 |
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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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節、民族掃墓節 |
0401~04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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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,兒童節提前一日放假,放四天連假 |
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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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節(勞工適用) |
0429~05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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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/29(六)、04/30(日)、05/01(一)共放三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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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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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午節 |
0527~05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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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午節逢週二,週一彈性放假一天(5/29),6/3(六)補上班 |
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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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慶日 |
1007~1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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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慶日逢週二,週一彈性放假一天(10/9),9/30(六)補上班 |
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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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行事曆-人事行政局106年重要節日日期
一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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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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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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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旦(1/1,放假一日) 元旦補假(1/2,放假一日) 送神(1/22,農曆12月25日) 除夕(1/27,農曆春節前一日) 農曆新年‧春節(1/28,農曆正月初一) 回娘家(1/29,農曆正月初二) 老鼠娶親(赤狗日)(1/30,農曆正月初三) 接神(3/31,農曆正月初四,春節補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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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市.迎財神(2/1,農曆正月初五,春節補假) 天公生(2/5,農曆正月初九) 元宵節(2/11,農曆正月十五) 西洋情人節(2/14) 全國客家日(2/16,天穿日,農曆正月二十) 和平紀念日彈性放假(2/27)(2/18(六)補上班) 和平紀念日(2/28,紀念228事件,放假一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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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女節(3/8) 白色情人節(3/14) 青年節(3/29,革命先烈紀念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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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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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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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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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節、民族掃墓節(4/3,4/4放假二日) 復活節(4/16) 世界地球日(4/22) |
勞動節(5/1,勞工休假一日) 佛誕日.浴佛節(5/3,農曆四月八日) 國際護士節(5/12) 母親節(5/14,5月第二個星期日) 端午節彈性放假(5/29,彈性放假)(2/20(六)補上班) 端午節(5/30,農曆五月初五,放假一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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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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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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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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閏六月(7/23~8/21) |
父親節(8/8) 空軍節(8/14) 鬼門開(8/22,農曆七月初一) 祖父母節(8/27,八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) 七夕情人節(8/28,農曆七月初七) |
軍人節(9/3,軍人放假一日) 中元節(9/5,農曆七月十五) 鬼門關(9/19,農曆七月廿九) 教師節(9/28) (9/30(六)國慶日彈性放假補上班) |
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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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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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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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秋節(10/4,農曆八月十五,放假一日) 國慶日彈性放假(10/9) (9/30(六)補上班) 國慶日(10/10,放假一日) 臺灣光復節(10/25) 重陽節(10/28,農曆九月初九) 萬聖節(10/31) |
國父誕辰(11/12) 感恩節(11/23,11月第四個星期四) |
冬至(12/20) 行憲紀念日(12/25) 聖誕節(12/2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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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-24節氣
一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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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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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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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寒(1/5,農曆12/8) 大寒(1/20,農曆12/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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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春(2/3,農曆1/7) 雨水(2/18,農曆1/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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驚蟄(3/5,農曆2/8) 春分(3/20,農曆2/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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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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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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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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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(4/4,農曆3/8) 穀雨(4/20,農曆3/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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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夏(5/5,農曆5/10) 小滿(5/21,農曆5/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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芒種(6/5,農曆5/11) 夏至(6/21,農曆5/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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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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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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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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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暑(7/7,農曆6/14) 大暑(7/22,農曆6/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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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秋(8/7,農曆(閏)6/16) 處暑(8/23,農曆7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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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露(9/7,農曆7/17) 秋分(9/23,農曆8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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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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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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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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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露(10/8,農曆8/19) 霜降(10/23,農曆9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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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冬(11/7,農曆9/19) 小雪(11/22,農曆10/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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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雪(12/7,農曆10/20) 冬至(12/22,農曆11/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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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6年公務人員行事曆預排版(非官方)結合農曆及重要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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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6年公務人員行事曆(人事行政局版本尚未公告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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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條文(103年6月11日台內民字第1030182404號令修正)
第一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辦法之規定。
第二條 紀念日如下: 紀念日如下: 一、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:一月一日。 二、和平紀念日:二月二十八日。 三、反侵略日:三月十四日。 四、革命先烈紀念日:三月二十九日。 五、佛陀誕辰紀念日:農曆四月八日。 六、解嚴紀念日:七月十五日。 七、孔子誕辰紀念日:九月二十八日。 八、國慶日:十月十日。 九、臺灣聯合國日:十月二十四日。 十、國父誕辰紀念日:十一月十二日。 十一、行憲紀念日:十二月二十五日。 國父逝世紀念日在三月十二日植樹節舉行。
第三條 前條各紀念日,全國懸掛國旗,其紀念方式如下: 一、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國慶日: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,各機關、團體、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,放假一日。 二、和平紀念日:由有關機關、團體舉行紀念活動,放假一日。 三、國父逝世紀念日:在植樹節植樹紀念。 四、反侵略日、解嚴紀念日、臺灣聯合國日:由有關機關、團體舉行紀念活動。 五、革命先烈紀念日: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春祭國殤。 六、佛陀誕辰紀念日:由有關機關、團體舉行紀念活動。 七、下列各紀念日,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,各機關、團體、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: (一)孔子誕辰紀念日。 (二)國父誕辰紀念日。 (三)行憲紀念日。
第四條 下列民俗節日,除春節放假三日外,其餘均放假一日: 一、春節。 二、民族掃墓節。 三、端午節。 四、中秋節。 五、農曆除夕。 六、原住民族歲時祭儀: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,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,並刊登政府公報。
第五條 下列節日,由有關機關、團體、學校舉行慶祝活動: 一、道教節:農曆一月一日。 二、婦女節:三月八日。 三、青年節:三月二十九日。 四、兒童節:四月四日。 五、勞動節:五月一日。 六、軍人節:九月三日。 七、教師節:九月二十八日。 八、臺灣光復節:十月二十五日。 九、中華文化復興節:十一月十二日。 前項節日,按下列規定放假: 一、兒童節:放假一日。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,於前一日放假。但逢星期四時,於後一日放假。 二、勞動節:勞工放假。 三、軍人節:依國防部規定放假。
第五-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。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,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
第五-2條 第二條、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,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,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。
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日修正之條文,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。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,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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